小人物而已 发表于 2006-2-8 02:32
我继续
5页了
4个顶楼了
我等着看明天管理员波澜壮阔的表情
继续搬小板凳等结果
欢迎大家来讨论,关于封号的问题
毕竟这样讨论了,有结果了,也是方便版主管理论坛的
是为了浆糊好的
[[i] 本帖最后由 小人物而已 于 2006-2-8 02:33 编辑 [/i]]
绝影 发表于 2006-2-8 02:35
老婆算了
结果肯定是木有的
你等来的不会是一句“对不起”而是一把铁将军
公道自在人心,起到警示作用你牺牲的也值拉~象你敬礼~
眼眼12 发表于 2006-2-8 02:36
其实多数是吃闷鳖!他一锁然后就不里你了!!!大多都这样!让人看了一包火!
小人物而已 发表于 2006-2-8 02:36
[quote]原帖由 [i]∧(oo)∧[/i] 于 2006-2-8 02:31 发表
ps.可以给具体的几楼连接伐?!
人往往注意到自己的权利!
忽视你做要进的义务!
那时候就应该要学会保护自己反抗!!!!!!!!!!!!!!<投诉呢,就是理性的方式!!!> [/quote]
我想告诉你,那次战报前15页
都有我的足迹
经历了我从发彪到被一群人拉回来
貌似是15页吧,不过小站改过版了
还是表说了
搞不好我被诬陷罪加一等
∧(oo)∧ 发表于 2006-2-8 02:37
[quote]原帖由 [i]mvparesitown[/i] 于 2006-2-8 02:32 发表
你很搞笑...
第一.这个警告应该给.还说明你根本没看版规.知道什么叫入乡随俗吗.
第二.你刚发5帖就挨了个警告...PFPF. [/quote]
你当然可以说风凉话咯
是不是上每个BBS把里面所有的版规都通读背下了
都说了无意见的,也知道以后不会这样了!
就是小郁闷下!OK?!
ps.这号马甲要^*/-\-=P=0随便的!
☆天使之翼★ 发表于 2006-2-8 02:38
某些局外人当这里是什么地方??水区??
是不是晚上论坛没人管就能来乱水??
PS:绝影,就到这吧,你给我个面子
绝影 发表于 2006-2-8 02:39
[quote]原帖由 [i]☆天使之翼★[/i] 于 2006-2-8 02:38 发表
某些局外人当这里是什么地方??水区??
是不是晚上论坛没人管就能来乱水??
PS:绝影,就到这吧,你给我个面子 [/quote]
睡觉。。。明天准备和老婆出去HIGH。。。。。B)
小人物而已 发表于 2006-2-8 02:39
[_[再开帖呗
斑竹发彪了封杀我,我最多不来小站了而已嘛
我早跟某女说了
我这个id,发帖不需要靠海棠,精华不需要靠海棠
所以你们说最后都是我吃亏我也不在乎
我也不会少块肉多块肉
只是有些问题不说以后还会周而复始不断轮回下去
现在不解决以后这样子的帖子多了去了
大家就有机会慢慢欣赏了
∧(oo)∧ 发表于 2006-2-8 02:40
[quote]原帖由 [i]小人物而已[/i] 于 2006-2-8 02:36 发表
我想告诉你,那次战报前15页
都有我的足迹
经历了我从发彪到被一群人拉回来
貌似是15页吧,不过小站改过版了
还是表说了
搞不好我被诬陷罪加一等 [/quote]
当我被人误会,
我就学会了自潮
当我被人诬陷,
我就学会了讽刺!
小人物而已 发表于 2006-2-8 02:40
[quote]原帖由 [i]绝影[/i] 于 2006-2-8 02:39 发表
睡觉。。。明天准备和老婆出去HIGH。。。。。B) [/quote]
[otl]
我睡觉了。。什么都不知道了。。。。。。。。。。。。。
眼眼12 发表于 2006-2-8 02:41
[quote]原帖由 [i]☆天使之翼★[/i] 于 2006-2-8 02:38 发表
某些局外人当这里是什么地方??水区??
是不是晚上论坛没人管就能来乱水??
PS:绝影,就到这吧,你给我个面子 [/quote]
饿貌似你虾米是变VIP啦..升级的哈快!
第一流 发表于 2006-2-8 02:42
楼上这样算水贴的,这不是送个理由给版主锁吗?
像LZLP这种情况连口头警告都够不上。建议撤销处罚,明确版规
ps 留个观点走人~
[[i] 本帖最后由 第一流 于 2006-2-8 02:45 编辑 [/i]]
☆天使之翼★ 发表于 2006-2-8 02:43
[quote]原帖由 [i]眼眼12[/i] 于 2006-2-8 02:41 发表
饿貌似你虾米是变VIP啦..升级的哈快! [/quote]
你属于灌水了知道么- -
有什么问题可以PM我。。别水了。。:)
全部关掉!
小小龙儿 发表于 2006-2-8 02:44
[quote]原帖由 [i]☆天使之翼★[/i] 于 2006-2-8 02:38 发表
某些局外人当这里是什么地方??水区??
是不是晚上论坛没人管就能来乱水??
PS:绝影,就到这吧,你给我个面子 [/quote]
- -自己水8说的诺
眼眼12 发表于 2006-2-8 02:45
好了大家别水了..现在也晚了斑竹是不会出现了..大家闪..
明天看斑竹给说法!!!!!
小人物而已 发表于 2006-2-8 02:46
大家关掉吧,早上太阳公公出来以后我们再看局势发展如何
小黑屋进了我最多损失1个月发帖数量而已
我要的只是说法,解释
也希望版主注意
自己手上操控着的是论坛里面每个人的感情
mvparesitown 发表于 2006-2-8 03:05
[quote]原帖由 [i]∧(oo)∧[/i] 于 2006-2-8 02:37 发表
你当然可以说风凉话咯
是不是上每个BBS把里面所有的版规都通读背下了
都说了无意见的,也知道以后不会这样了!
就是小郁闷下!OK?!
ps.这号马甲要^*/-\-=P=0随便的! [/quote]
你丫废什么话啊?
你上BBS就可以不守规矩啦?
到目前为止你哪句话都是无意义的.比P还无意义.
吃饱撑的开马甲来找骂.
∧(oo)∧ 发表于 2006-2-8 03:19
[quote]原帖由 [i]mvparesitown[/i] 于 2006-2-8 03:05 发表
你丫废什么话啊?
你上BBS就可以不守规矩啦?
到目前为止你哪句话都是无意义的.比P还无意义.
吃饱撑的开马甲来找骂. [/quote]
你嚣张个什么劲!
你什么东西什么资格管起我开马甲了!
你有意义了!?
你找骂你啊!
凭什么啊你!
你这100多帖的人不是马甲啊!笑话了!看都么看到过你这好人物饿!
骂人你有资本和资格伐!同学!
mvparesitown 发表于 2006-2-8 03:24
[quote]原帖由 [i]∧(oo)∧[/i] 于 2006-2-8 03:19 发表
你嚣张个什么劲!
你什么东西什么资格管起我开马甲了!
你有意义了!?
你找骂你啊!
凭什么啊你!
你这100多帖的人不是马甲啊!笑话了!看都么看到过你这好人物饿!
骂人你有资本和资格伐!同学! [/quote]
幼稚园口才也来这里耍.你搞笑伐.我回帖没废话.都是精华所在.所以会少.哪像你个垃圾东西.骂人不到七行骂出俩错字来.见到你这种白痴真是...哎! 不说了.伤你自尊.
拉稀分机 发表于 2006-2-8 09:36
各位枪口不用一直指着海棠来
从最早开始,我们就在网站和论坛里反外挂,不论RO中外挂已经到了个如何泛滥的程度,哪怕人手一份,这个初衷也不会变。所以对于外挂的惩罚用比较流行的说法是“相当”的严厉。
但是严厉的惩罚与搞文字狱不同,所以,重点不在说不说这个“挂”字上,而是发言人有没有表达自己使用外挂。
不明白?举个例子
A.今天被个外挂抢了MVP,好郁闷
此句中虽然有外挂,但是发言人本身未使用外挂,所以并未触犯版规
B.今天用外X打到了N张卡片
虽然用X替代了挂字,但是本句还是很明显的表达了发贴人本身用过外挂,所以30天
一些事情,没有发生过在自己身上也许并不会太在意,被封后也许会非常的郁闷,但是我们的初衷并不是跟各位玩文字游戏,你可以使用外挂,盛大可以不管,但是你不可以在使用外挂后还来小站说你用了,不管你的出发点是什么,那都是不被允许的。
如果觉得现行的版规有不合理的地方也可以PM我或者在这里提,但是在新的版规没出来前,我们还是按照目前的来进行管理的。
赤尸Ж藏人 发表于 2006-2-8 09:59
[quote]原帖由 [i]绝影[/i] 于 2006-2-8 00:46 发表
你手握生杀大权,也许你封的ID已经过多,也许你脑子里已经有1万条封人ID的理由,但还是麻烦你在每一次封别人ID的时候问一下自己,如果换位处之,自己是不是能坦然面对这一处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的生杀大权仅仅是在论坛而已,你以后要走的路还漫长着,等那一天自己在生活中遇到这类“黑暗”之事时,不知道你会否为自己今天的麻木不仁感到羞愧?古语说的好,明君与暴君的区别往往在于能否“自问”,你封一个ID你现在的确是理直气壮,但事后你就真的问心无愧吗?自重!自重!
... [/quote]
看了半天,这段话要顶的。不针对谁,只觉得说得挺有道理。这样的处事、思考方式值得提倡。
绝影 发表于 2006-2-8 10:24
[quote]原帖由 [i]拉稀分机[/i] 于 2006-2-8 09:36 发表
各位枪口不用一直指着海棠来
从最早开始,我们就在网站和论坛里反外挂,不论RO中外挂已经到了个如何泛滥的程度,哪怕人手一份,这个初衷也不会变。所以对于外挂的惩罚用比较流行的说法是“相当”的严厉。
但 ... [/quote]
现在具体声明一下:挂机是一种行为而不是一种语言。只要是描述并宣扬这种行为的,都依照这条处理
当然也不要太紧张说这个是禁语说出来就要被封,不是这样的。毕竟这种行为是客观存在的谁都要正视它。
只要不指点(寻求)挂机场所以及手段,不发布外挂战绩、战果,不宣传外挂网站既可。
原来拉大的解释和芊芊在版规第1楼的解释还是有那么点出入
果然拉大享有最终解释权:wacko:,果然版规上那最后一句。。“*本版规将根据情况随时改变
拉稀分机 "
不是白写的。。。[_[
拉稀分机 发表于 2006-2-8 10:39
对不起,是我没表述清楚。
但我们也就不要吹毛求疵了,回到现在的问题上,不论是我的理解或者是你引用芊芊的那端话里,“用外挂看到....”确实违反了版规,没啥好解释的
绝影 发表于 2006-2-8 10:53
“用外挂看到拉稀打到一张大BU卡”可以推出
1。我用了外挂
2。拉稀也是外挂,因为他在我外挂里看到的,他打到的就属于我外挂的战绩
看了你139楼的解释给我感觉是“SD不抓外挂,但是我们要替SD惩罚你”,只要让我们知道你用了外挂或者用过外挂,一律砍,而芊芊那段话给我的感觉是“只要不是主观上宣传外挂歌颂外挂强调自己用外挂者,一律免,因为这种行为是客观存在的谁都要正视它,而不是假装看不到他来个掩耳盗铃”
我老婆的话原句是“ub身边第一批,曾在基地通过外X看到过一张巨大bu的诞生”其主语是什么?想表达的意思是什么?拉大是文化人,不要告诉我不明白,如果这句话触犯了版规,那我造次的问一下,小站战报区那么多换城记录,是那里来的?表告诉我你那么单纯的认为这些记录是战报人员一字一句自己记下来的。那么多做战报的人员是不是也触犯了版规?难道拉大真的准备在小站搞“一站两制”?
绝影 发表于 2006-2-8 10:59
规矩是人定的,但人是活的规矩是死的,当死规矩搞死活人的时候,那就是文字狱了
我老婆言语中说到了外X的确有其不是之处,你身为斑竹可以用PM提醒可以用大黑字警告,但有必要为了这种可判可不判的情况把人红牌赶下场?而对战报里那些堂而晃之打着“外挂”的人却熟视无睹?说你黑哨稍显证据不足,但说你是昏哨却足够有余!
在小站不是一天两天,无论交流区情感区还是战报区,打“外X”“高科技”的人不在少数,中国严禁法论工,凡是参加其组织者一律严格查办,但如果我在某片文章里仅仅引用了“法论工”这3个字,国家会不会对我制裁呢?会!因为那是文字狱!但现在有文字狱吗?
孰轻孰重拉大还要我来点破?
不想挑战版规,不想坏小站规矩
只想证明一点,人岂圣贤,孰能无过?但如果连面对错误的勇气都没有,那你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
[[i] 本帖最后由 绝影 于 2006-2-8 11:06 编辑 [/i]]
迷翼 发表于 2006-2-8 11:12
但如果连面对错误的勇气都没有,那你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
看了一大片..就这句我同意.呵呵.
拉稀分机 发表于 2006-2-8 11:14
[quote]原帖由 [i]绝影[/i] 于 2006-2-8 10:59 发表
规矩是人定的,但人是活的规矩是死的,当死规矩搞死活人的时候,那就是文字狱了
我老婆言语中说到了外X的确有其不是之处,你身为斑竹可以用PM提醒可以用大黑字警告,但有必要为了这种可判可不判的情况把人红牌 ... [/quote]
我承认规定是死的,甚至是SB的,但是如果活人去干预死规定,把自己的判断放进去,那他的公正性就会受到怀疑。如果世界上没有一些看似SB的规定,只靠人去判断,不是乱死就是累死。
还是这件事,对于尺度上也许现在的做法存在不合理性,我会和版主们商量。但是用过激的手段来对待不是个明智的做法。既然你用了红牌的例子,那我想你应该明白吧。
绝影 发表于 2006-2-8 11:20
这帖子发到现在
2方立场其实很明确
1方是斑竹方,1方是水民方
斑竹方千方百计的想帮斑竹开脱,更有甚者还提出了“小站战报区”因该按独立的版规来处理的这种荒谬的论断
可笑可笑,论坛岁小,关系惧全,枉费不少还是读书人,读的圣贤书知的孔孟礼在关系面前却是如此的脆弱,无怪,百无一用是书生,因为一切的规矩一切的理解都可以“将根据情况随时改变”~哈~哈~哈~
小人物而已 发表于 2006-2-8 11:24
规定是死的,那就应该有个最低或者最高的尺度,每次做了任何决定把规定拉出来,然后说这是死的我们没有办法改
那么是不是就是说除了斑竹管理员其他的人就必须在这种制度下不知以何种位置发表自己的意见?
你们每次说规定是这样的,你这样做就是违反了规定
那么好,最基本的规定就被你们打乱了
一开始是讨论外挂不可以
然后宣传外挂不可以
现在本人用外挂也不可以
ro除了个别人,我相信几乎都用外挂
那么好了,这既然是事实,就不可能去改变,言语中多少会有,可是仅仅是一笔带过,并没有宣传讨论,那么版归中的宣传讨论外挂被30天其限度到底是什么一下子就混乱了
绝影 发表于 2006-2-8 11:28
[quote]原帖由 [i]拉稀分机[/i] 于 2006-2-8 11:14 发表
还是这件事,对于尺度上也许现在的做法存在不合理性,我会和版主们商量。但是用过激的手段来对待不是个明智的做法。既然你用了红牌的例子,那我想你应该明白吧。 [/quote]
有你这句话,足矣,红牌既出,没指望回收,但事后驳回并处罚裁判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同理ID事小,尊严却大,你可封一人ID,但却封不了天下人泱泱之口
老婆你也别多说了,拉大已有反省之意,等着拉大商量的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