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实录:装饰协会10个装修投诉案例
一、质料与预算不相符 装修公司批红判白家住上海的钟蜜斯,于2001年初采办了一套新居,为了使家居环境更恬静,她选择了上海某装修公司帮助装修,并于2001年9月1日与该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原合同为2001年9月1日--2001年12月20日,因装修公司拖延工期,补充合同至2002年2月2日,但直到现在仍未完工。钟蜜斯发明,装修公司使用的质料并未经自己验收,动工质量极差。在动工历程中,装潢公司擅自变更装潢质料的品牌,实际所用质料与预算中不相符、有以次充好现象。更可气的是,装修公司居然擅自卷走钟蜜斯的装潢质料。
协会与装潢公司取患上联系,患上知该公司以为客户因装潢历程中发明部门质料价格偏高,不想付出最后一笔工程尾款,引起拖延工期。对实际使用质料与预算不相符的需要解答的题目,该公司承认:部门质料因事情失误而送错品牌。但对客户投诉部门内部实质意义不予认可。
经协会调解,达成如次协议:
一、即日起终止甲、乙双方签订的扮饰合同及装修补充合同。
二、乙方对甲方的工程进行一次性补偿。
三、乙方将所有水电线路整理好后交付甲方。
四、甲乙方合同终止后,乙方对动工方面需要解答的题目不再履行保修义务。
协会提示:
对预算时列出的装修质料,在装修起头以前消费者一定要亲自验收,制止装潢公司在装修历程中批红判白。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应有用利用合同兵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签订合同时应具体注明质料的名称、系列、型号等需要解答的题目,制止个别黑心的装潢公司半途调包。
二、一等品误当优等品 装修公司难逃其责
陈师长教师于2001年7月21日与装潢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地板由装潢公司承包。质料为:禾风牌康派斯,优等品,规格为900*90*18,单价:138元/平方米,共计群众币5934元。在地板工程安装后,客户于8月21日,在工地的垃圾堆内发明一张禾风牌地板的合格证,该合格证写明,此地板的等级为一等品。于是客户与装潢公司交涉,约莫8月尾,装潢公司将一张“禾风公司”出具的证明交付协会,该证明写明“禾风牌地板厂”生产的地板只有一等品,没有优等品。
双方的纠纷主如果因为地板以一等品充当优等品,客户要求一赔二,地板双倍补偿。地板之以是会呈现一等品充当“优等品”,原因是业务员对商品常识不熟悉,不知道该种地板没有生产过优等品。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预算中误将一等品写成优等品,客户以为质料是以次充好。协会质监部以为,装潢公司主观上不存在敲诈,客观上也未造成以次充好,以是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退一赔一的条款,但装潢公司在事情上有不韪。颠末协调,装潢公司愿意付出一千元作为补偿,客户将原退一赔一的要求降低为5000元,熬头次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协会质监部再次进行调解,客户降低为3000元,因为装潢公司以为只存在不韪举动,不允赞成。因双方差距太大,未达成协议,调解终止。
协会提示:
在装修历程中,一些业主会委托装潢公司帮助采办部门质料,但对质料的质量却无从考据。面对此类情况,消费者应要求装潢公司出具质料等级认证,从而确保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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