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糊论坛-RO小站's Archiver

迷糊的安安 发表于 2010-5-24 22:06

关于RO交流区版规的修订

[b][color=Red]现行版规为04年版 针对前些日子所出现的混乱状况 作为版主对版规进行了进一步修订 现将修订稿公示7天 公示期间内接受修改建议 若无颠覆性意见 新修订版规将于7天后正式执行

对于版规公示期间给出有价值改进建议回帖的站友 最终定稿时我将视情况给予积分奖励[/color][/b]

[quote]
★ 玩家准则 ★
1、发帖内容:RO交流区作为交流以下方面内容之用
——RO游戏系统相关(指令、快捷键、以及锻造制药养子人工宠物发型读书钓鱼等)
——RO游戏数据相关(武器、防具、道具、卡片、技能、怪物等)
——RO职业经验相关
——RO公式相关(各类技能、魔物AI等)
——RO打宝、练级、PVP、PVE、GVG战术相关
——RO任务相关
——RO版本资讯相关
——RO活动相关及交流
——RO画面及人设等相关
——RO客户端修改相关(禁止讨论反隐、GVG看伤害等功能及其修改)
——RO周边产品相关
以下方面内容则不作为RO交流区讨论的内容
——RO道具交易及询价议价(请转至RO道具交易区讨论)
——RO心情故事(请转至RO情感区讨论)
——RO同人相关(请转至RO贴图区或网游故事原创区讨论)
——RO玩家自曝(请转至浆糊贴图区子论坛浆糊会员自暴区讨论)
——RO服务器质量相关(请找盛大彩虹客服,这里只是个私人论坛)
——揭发骗子黑货(请转至RO交易区子论坛骗子黑货举报区讨论)
——寻人启事或指明道姓提问帖(请使用短消息功能直接发送至您要找的会员)
——论坛功能使用相关(请先阅读论坛帮助,尽量避免重复提问)
——对于RO交流区论坛管理的相关建议和意见(请转至意见投诉区讨论)

2、基本礼仪
——请用普通话交流,使用简体中文或繁体中文,勿用方言或者火星文等方式人为制造交流障碍
——请礼貌交流,勿在帖子中说粗话、脏话
——请平等交流,尊重他人思想,勿贬低他人成果或刻意炫耀抬高自己
——请尊重他人人格,勿对他人进行威胁、人身攻击和谩骂
——请尊重他人隐私,勿讨论他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状况、民族、籍贯、照片、相貌等任何相关信息
——善用论坛搜索功能,勿当伸手党,也许你遇到的问题别人曾经讨论过

3、发贴限制
[color=red]——请勿发表无内容、仅表情符号、仅标点符号、仅语气词或其他无意义帖子
——请勿发表与RO游戏无关的话题
——请勿在别人的问题帖或创作帖内严重跑题(即与该帖主题无关的内容)
——请勿在论坛上进行私人聊天(内容与RO无关,为个别人或内部交流的话题)
——请勿多次回复一星期内无人回复的帖子(若要对旧贴中的内容提出疑问,请发布新话题)
——请勿在精华帖中回复非收集内容
——请勿在本区询价议价或发布交易信息
——未经修正的,能够对其他玩家或者是服务正常运行造成直接影响的BUG,不得公布或是以诱导的方式公布。(特殊情况除外)
——对版主处理结果有任何不满请到意见投诉区发帖或者直接给管理员发短消息,禁止在RO交流区发贴讨说法
——禁止讨论外挂内挂以及各种非游戏本身提供的自动程序及相关内容
——禁止讨论反隐、GVG看伤害等功能及其修改
——禁止讨论私服相关内容,如私服的各种游戏设置、私服地址交流/宣传、私服资料情报站点内容等等。客户端修改不在此限制范围内。
——禁止散布谣言及人为制造恐慌气氛
——严格禁止发布各类广告
——严格禁止寻衅滋事、诈骗、威胁、赌博、陷害相关等恶意行为
——严格禁止讨论暴力、色情、恐怖、政治观点等敏感、有害、违法及不健康内容[/color]

4、资源使用
——本论坛所有资源,仅限于本论坛内交流,若要用于其他任何用途,必须事先征得原作者同意
——经过转载、翻译等途径取得来的资料,发布时请尽量注明来源

★ 版主准则 ★
版主是论坛玩家的公仆,服务于玩家是版主的应尽职责!
——维护论坛大局利益
——熟悉版规,坚持原则,按照论坛既定标准认真执行各个管理办法
——对待玩家要友善,切忌态度傲慢、粗暴无礼
——尽量争取较多的上网时间,尽力为玩家解决各种疑难
——选择置顶(常用链接)的帖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和正确性,增加链接要注意分类逻辑
——为了在各个活动中能公正、公允,斑竹最好不要参加任何兴趣组织
——如果论坛中的玩家有任何矛盾,版主要立场公正、态度温和地去协调,任何时候都保持镇静,如果自己已经在此事情中带有感情色彩,请联合其他版主一起处理,如果联系不上,可暂时不做处理

★ 论坛管理 ★
——对内容不健康的帖子,删除处理
——对与本区讨论内容无关的帖子,移动至相关其他论坛区域
——对于服务器质量等相关抱怨帖,锁定处理
——对于纯水帖,删除处理,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处以7天及以上禁言。例如路过、sf、沙发等等无意义的回复。
——在问题帖或创作帖中跑题或聊天的内容,进行选择性删除或分割(只删除跑题或聊天内容)
——对于多次提旧帖(一星期内无人回复的为旧贴,精华帖除外)的回复,对该内容进行删除,反复挖坟者根据实际情况禁言7天及以上
——对于精华帖中的回复(非收集内容),进行删除
——对于连续重复提问或重复发帖的,酌情进行合并或删除,超过2个者扣除1积分
——对于散布谣言及人为制造恐慌气氛者,将警告并删除相关帖子,且视情况禁言7至30天,屡犯者永久禁言。
——对于讨论外挂、内挂以及各种非游戏本身提供的自动程序及相关内容者,将禁言30天,屡犯者永久禁言。
——对于讨论/宣传私服资料情报者,将禁言30天,屡犯者永久禁言。
——对于发布他人照片及其他隐私信息以达到侮辱目的者,将处以90天以上直至永久禁言
[color=red]禁言只是个警示作用,如果确认并不再犯,可以随时PM版主解除禁言。[/color]
——对于发布各类广告者,永久禁止访问
——对于作出寻衅滋事、诈骗、威胁、赌博、陷害相关等恶意行为者,永久禁止访问
——对于讨论暴力、色情、恐怖、政治观点等敏感、有害、违法及不健康内容者,永久禁止访问
[color=red]永久禁止访问为最严厉惩罚措施,如果作出深刻检讨并确认不再违犯,可以PM版主视情况改为7~30天禁言[/color]

*危害他人的行为取得当事人谅解以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告知版主提前解除相关禁止。
*对于那些被禁止期间开马甲者,在得到证实后,版主有权对其马甲进行禁止,直到原帐号禁止期满为止

★ 公会人员注意 ★
RO交流区是交流的场所,不是吵架的地方,对于各种个人与公会或者公会与公会之间比较有争议的话题,可以于情感区讨论,但请不要过激,任何相关工会贴在交流区发表一概删除。
对于那些在论坛发挑衅贴(回复),引起笔战者,一经查处,立即警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本版规将根据情况随时修订,版主、总版主、管理员对于RO交流区版规保留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


拉稀分机 于2004年发表初稿
迷糊的安安 于2010年5月24日修订

[/quote]
[color=f7f7f7]

[[i] 本帖最后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10-5-25 15:53 编辑 [/i]]

893398352 发表于 2010-5-24 22:11

应该把改动的地方标注一下

0o奶糖o0 发表于 2010-5-24 22:12

^_^抢个位置

迷糊的安安 发表于 2010-5-24 22:12

[quote]原帖由 [i]893398352[/i] 于 2010-5-24 22:11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3981&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应该把改动的地方标注一下 [/quote]
不用标了 新规上线以后 原版规不再生效

ly1000 发表于 2010-5-24 22:13

了解了:mellow:

蔚蓝De痕 发表于 2010-5-24 22:14

版规和人情总有相触的时候

迷糊的安安 发表于 2010-5-24 22:17

[quote]原帖由 [i]蔚蓝De痕[/i] 于 2010-5-24 22:14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3998&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版规和人情总有相触的时候 [/quote]
这是必然的 但是由人治走向法治总是进步的方向

例如炫耀帖和伸手党 我只在论坛礼仪中提及 考虑人情因素并没写到惩罚办法里

老灯 发表于 2010-5-24 22:21

搞也不是不搞也不是

拿黄瓜敲桌子 发表于 2010-5-24 22:25

[quote]原帖由 [i]老灯[/i] 于 2010-5-24 22:21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030&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搞也不是不搞也不是 [/quote]
[IMG]http://image161.poco.cn/mypoco/myphoto/20100524/22/5360472620100524222401096.gif[/IMG]

不是纯表情

无敌智障少女 发表于 2010-5-24 22:25

了解

透明人 发表于 2010-5-24 22:27

繁体中文应该也可以使用。不包括火星文

Again 发表于 2010-5-24 22:29

未经修正的,能够对其他玩家或者是服务正常运行造成直接影响的BUG
或者是通过正常游戏功能达到突破原有游戏限制性功能的
不得公布或是以诱导的方式公布。(特殊情况除外)

[[i] 本帖最后由 Again 于 2010-5-24 22:31 编辑 [/i]]

素猫 发表于 2010-5-24 22:31

[color=White]前排流名,[/color]观望中...

[[i] 本帖最后由 素猫 于 2010-5-24 22:32 编辑 [/i]]

花啊花啊... 发表于 2010-5-24 22:35

[quote]原帖由 [i]透明人[/i] 于 2010-5-24 22:27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056&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繁体中文应该也可以使用。不包括火星文 [/quote]

应该这样比较好.

迷糊的安安 发表于 2010-5-24 22:36

[quote]原帖由 [i]Again[/i] 于 2010-5-24 22:29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062&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未经修正的,能够对其他玩家或者是服务正常运行造成直接影响的BUG
或者是通过正常游戏功能达到突破原有游戏限制性功能的
不得公布或是以诱导的方式公布。(特殊情况除外) [/quote]
谢谢提供 这条我考虑加上 BUG讨论相关的规定确实忘记写了

lolicon 发表于 2010-5-24 22:45

字太多了。。。
一眼发现的错误 发短消息 被写成了 发短小心
懒得细读了


这东西随便整吧。。。
反正

看得人不会犯,犯的人不会看

我觉得,找几条简单明了的就行了呀
杀与不杀,说到底还不都是看自己的判断么。。。

参与讨论诚意与否,还看不出来吗

[[i] 本帖最后由 lolicon 于 2010-5-24 22:47 编辑 [/i]]

Again 发表于 2010-5-24 22:46

[quote]原帖由 [i]迷糊的安安[/i] 于 2010-5-24 22:36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087&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谢谢提供 这条我考虑加上 BUG讨论相关的规定确实忘记写了 [/quote]
还有:
严禁吐槽

君寻 发表于 2010-5-24 22:48

最简单的版规就是没版规

因为

版规永远赶不上突发事件的速度。

[[i] 本帖最后由 君寻 于 2010-5-24 22:50 编辑 [/i]]

dkskb 发表于 2010-5-24 22:48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完美黄金小强 发表于 2010-5-24 22:49

这版规没多少人认真看吧。
能简化成几句就最好了。

无敌智障少女 发表于 2010-5-24 22:52

[quote]原帖由 [i]透明人[/i] 于 2010-5-24 22:27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056&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繁体中文应该也可以使用。不包括火星文 [/quote]
说实话,RO这游戏里面取火星文名字的人不是一般的多.

lolicon 发表于 2010-5-24 22:52

版规这东西,其实早就说过要整
看客也收到过某位版友(抱歉记不住名字了)给出的版规建议,我也看了
如果您还有幸经常光临10区,那么我在此回答一下好了。

之所以没动手改写就是这个道理,上面也说了
[quote]
看得人不会犯,犯的人不会看[/quote]

我始终认为,真正的版规,只有以下
[quote]
[color=Red][b]顺我者加护,逆我者抹布。
嚣张,你能嚣张的过我吗?![/b][/color][/quote]


不用跟傻逼讲道理,没有任何意义。

[[i] 本帖最后由 lolicon 于 2010-5-24 22:54 编辑 [/i]]

迷糊的安安 发表于 2010-5-24 22:54

[quote]原帖由 [i]lolicon[/i] 于 2010-5-24 22:45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112&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字太多了。。。
一眼发现的错误 发短消息 被写成了 发短小心
懒得细读了


这东西随便整吧。。。
反正

看得人不会犯,犯的人不会看

我觉得,找几条简单明了的就行了呀
杀与不杀,说到底还不都是看 ... [/quote]
有规可依总比无规可依好 无规矩不成方圆

犯法的有几个学过法律 但是法律还是要有 不仅要有而且要不断完善

版规这东西说实话 是给像我这样没才的版主一个处理依据 有才的版主反正能吃谁都容易

拿黄瓜敲桌子 发表于 2010-5-24 22:54

支撑塞抹布

暮雪流年 发表于 2010-5-24 22:54

顺我者加护,逆我者抹布。
嚣张,你能嚣张的过我吗?!

足以

lolicon 发表于 2010-5-24 22:55

[quote]原帖由 [i]迷糊的安安[/i] 于 2010-5-24 22:54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155&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有规可依总比无规可依好 无规矩不成方圆

犯法的有几个学过法律 但是法律还是要有 不仅要有而且要不断完善

版规这东西说实话 是给像我这样没才的版主一个处理依据 有才的版主反正能吃谁都容易 [/quote]
所以我开篇就说了,既然你觉得有必要,那么随便整整就好了啦。

柒佰年後 发表于 2010-5-24 22:57

有心要事的,版规永远只会是一个漏洞

羽丘芽美 发表于 2010-5-24 22:58

版规就如同法律,不是因为你不知道就可以随便触犯的;
触犯了也不能因为你不知道版规就能免于受到惩罚的。

[[i] 本帖最后由 羽丘芽美 于 2010-5-24 22:59 编辑 [/i]]

lolicon 发表于 2010-5-24 23:02

[quote]原帖由 [i]羽丘芽美[/i] 于 2010-5-24 22:58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171&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版规就如同法律,不是因为你不知道就可以随便触犯的 [/quote]
版规肯定要有,但是只要有个大致的方向就行了
无论规定得如何详细,想钻空的人总能钻得进来
但是不代表你钻进来了,就不会砍了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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メイドの心(40676755)  22:57:03
改版规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メイドの心(40676755)  22:57:06
完全是无用功
天人组织成员(天人组织成员)  22:57:10
环境和版主才是主要因素
メイドの心(40676755)  22:57:21
是的

dkskb 发表于 2010-5-24 23:04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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