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IBOY 发表于 2010-5-24 23:05
版规虽然看的没几个,但是如果有人捣乱至少有条例可依,不然钻你空子 说哪里有规定不能这样的..所以还是有存在的价值
素猫 发表于 2010-5-24 23:06
[quote]原帖由 [i]完美黄金小强[/i] 于 2010-5-24 22:49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135&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版规没多少人认真看吧。
能[color=Red]简化[/color]成几句就最好了。 [/quote]
做坏事关小黑屋
羽丘芽美 发表于 2010-5-24 23:06
[quote]原帖由 [i]lolicon[/i] 于 2010-5-24 23:02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182&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版规肯定要有,但是只要有个大致的方向就行了
无论规定得如何详细,想钻空的人总能钻得进来
但是不代表你钻进来了,就不会砍了你啊
-------------
メイドの心(40676755) 22:57:03
改版规是没有任何 ... [/quote]
那我就继续说,版规确实永远没有完善的时候,完善它也是个漫长的过程。不正是因为最近小站的状况,才有了版规的修订吗。
NEIBOY 发表于 2010-5-24 23:07
[quote]小站有你这种人做版主真是悲剧
才10W年薪就自我感觉良好了,真TMD笑死人不偿命
出了小站你又算个P,又有谁会来叼你 [/quote]
能在小站叼你就可以了
迷糊的安安 发表于 2010-5-24 23:07
[quote]原帖由 [i]lolicon[/i] 于 2010-5-24 23:02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182&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版规肯定要有,但是只要有个大致的方向就行了
无论规定得如何详细,想钻空的人总能钻得进来
但是不代表你钻进来了,就不会砍了你啊
-------------
メイドの心(40676755) 22:57:03
改版规是没有任何 ... [/quote]
作为守序派 无法苟同这种混乱派观点
因为我觉得越详细越好 钻吧 钻进来 面团变粉丝
球拍再好 不能没网 虽然再高的网也有人能把球打过来 但是毕竟高一寸就有一寸的用
lolicon 发表于 2010-5-24 23:07
[quote]原帖由 [i]dkskb[/i] 于 2010-5-24 23:04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189&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不用跟傻逼讲道理,没有任何意义。
小站有你这种人做版主真是悲剧
才10W年薪就自我感觉良好了,真TMD笑死人不偿命
出了小站你又算个P,又有谁会来叼你 [/quote]
请问,您想尝试一下吗?
我不介意顺手杀掉一个无名id的哦~~
蔚蓝De痕 发表于 2010-5-24 23:07
30楼真愤青,笑而不语。
夏花绚烂依然 发表于 2010-5-24 23:07
BUG为啥不能公布?BUG不属于游戏一部分? 什么叫特殊情况 我文化水平低 不懂!
暮雪流年 发表于 2010-5-24 23:08
认真你就输了
无双 发表于 2010-5-24 23:09
卧槽,04年底开始混小站(第1个号不记得了)
从来没看历任版主做过修订版规的事。。。。
字太多,秒读之后发现也没多少改变。。。
就有几条不明的,望爱总解释
1:——未经修正的,能够对其他玩家或者是服务正常运行造成直接影响的BUG,或者是通过正常游戏功能达到突破原有游戏限制性功能的,不得公布或是以诱导的方式公布。(特殊情况除外)
什么叫特殊情况?我想起了小强,知道BUG不告诉外人,被人说是RP不好;说了,现在又违反版规,前几天看到他号也给封了个人认为,这条很无语。。。
2:——请勿多次回复一星期内无人回复的帖子(若要对旧贴中的内容提出疑问,请发布新话题)
请问,一星期是如何定出来的,为什么不是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如果说,一个星期过了就要重新发布话题,那会不会出现很多“小白贴”?
3:——请勿在精华帖中回复非收集内容
请问,什么叫收集内容?而且,帖子刚发出来的时候,我怎么知道此帖是不是会成为精华帖?而且我记忆中,有不少精华帖里的精华部分,都在于后期的回复和讨论,这些与收集无关,详情见
怎么对付带牺牲十字的小强的巫师 水城彩音 (精华回复串)
[url]http://bbs.rohome.net/viewthread.php?tid=366503[/url]
[原创]神:就是这样射的 奇迹的杨
[url]http://bbs.rohome.net/viewthread.php?tid=367417[/url]
[原创]取舍之间,我领悟了术的本质 SLY (迄今小站造楼最快,争议最大的帖子)
[url]http://bbs.rohome.net/viewthread.php?tid=364899[/url]
4:——禁止散布谣言及人为制造恐慌气氛
何为谣言及制造恐慌气氛?有些人的本意就只是论坛问一问,有些人也许是听到莫名其妙的传言来小站求解,这些怎么处理和界定?
以上,粗略看一下的疑问,望爱总解惑
马甲皇帝 发表于 2010-5-24 23:09
维护版规,从塞30楼抹布做起
lolicon 发表于 2010-5-24 23:10
[quote]原帖由 [i]迷糊的安安[/i] 于 2010-5-24 23:07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209&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作为守序派 无法苟同这种混乱派观点
因为我觉得越详细越好 钻吧 钻进来 面团变粉丝
球拍再好 不能没网 虽然再高的网也有人能把球打过来 但是毕竟高一寸就有一寸的用 [/quote]
所以你写就好了呀,我又不反对
版规的具细与否,于我是否砍id的并不矛盾啊。
对于傻逼,讲道理是没有意义的,塞抹布是唯一有效的方法,相信我。
蔚蓝De痕 发表于 2010-5-24 23:11
所谓特殊情况,就是版主应变作为。
所以,起到约束的仍是版主而非版规。。。
NEIBOY 发表于 2010-5-24 23:12
版规只是大体上订的方向,并不是细到每句话多少字多少标点
而是限定论坛版块的主体方向
让大家知道什么内容可说,什么不可说
有明文条例约束下,斑竹能行使责任让论坛保持在一个河 蟹氛围
版规既是约束 也是 保护
当有人对你人生攻击时 版规就是你最有力的武器
当有人刷版散布非法链接 影响你正常浏览 用脏话影响你心情时,版规可以帮你清除掉
无双 发表于 2010-5-24 23:16
[quote]原帖由 [i]NEIBOY[/i] 于 2010-5-24 23:12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240&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版规只是大体上订的方向,并不是细到每句话多少字多少标点
而是限定论坛版块的主体方向
让大家知道什么内容可说,什么不可说
有明文条例约束下,斑竹能行使责任让论坛保持在一个河 蟹氛围
版规既是 ... [/quote]
我觉得,爱总此次修改,也没多什么内容啊,只是对一些条文做了一定解释,但是有些东西我无法理解
其实说实话,猫头那时候,多少人找她麻烦。。。不是一个两个吧
我就没看猫头改过版规啊。。。所以,有些东西,要改,没问题,斟酌考虑清楚了再说。。。
893398352 发表于 2010-5-24 23:16
版规只是做参考,版主有着引导、监督和纠错的责任,爱总写细一点也是好的想法,更多的还是需要版主们在平时的引导和实施。不过明文规定好了,也更加方便版主工作时的判断。
纯属个人看法,勿喷谢谢
NEIBOY 发表于 2010-5-24 23:17
论坛是一个平台,方便有共同爱好或者目的人聚在一起的地方
论坛的氛围靠大家来维护
同样的,一个论坛也是不断成长的,这个过程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需要我们共同去完善和提高
版规和斑竹也会对应不同的情况作出修改和完善
版规不是今天改明天又改的
只有经过一段时间的实用考察才能推断出是否合理和适用,期间难免会出现问题
还没想好名字 发表于 2010-5-24 23:18
我压根就没看过版规
dkskb 发表于 2010-5-24 23:18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kdkd555 发表于 2010-5-24 23:18
版规是死的,人是活的
版规是给有药救的乖小朋友一个提醒的
版主是用来辨别和抹杀那些无药可救的人的,所以请斑竹们看到无理取闹的,直接斩与马下就行了- -
30楼语言有点过激了- -
NEIBOY 发表于 2010-5-24 23:19
爱总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而且版规不可能一次性就完善的,宪法你看这么多年了,也是在不断的完善
所以大家要理解和支持爱总的付出
不要只是抱怨,相信爱总包括我们都希望大家能多多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NEIBOY 发表于 2010-5-24 23:19
[quote]原帖由 [i]dkskb[/i] 于 2010-5-24 23:18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256&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你的人生目标还真是不高 [/quote]
是啊,这都被你发现了,我是小人物
谢谢
kdkd555 发表于 2010-5-24 23:23
记得以前的一个同学对于军训时一个不受学生爱戴的魔鬼教官的评价令我印象很深刻“你温柔了别人不会听你的也不一定会爱戴你,你手腕硬一点最起码别人会听你的”没有JC执法法律就是个摆设,有JC执法了最起码有个法律依据(是在不行直接砍掉就好了- -)
[[i] 本帖最后由 kdkd555 于 2010-5-24 23:24 编辑 [/i]]
?色? 发表于 2010-5-24 23:24
大略看了一下,没啥意见……
lolicon 发表于 2010-5-24 23:26
说道法律
现在不按劳动法执行的用工单位遍地都是,你有本事去揭发就是了。。
还真不知道谁先死呢。
----------
我们公司不提供三险(五险),你签不签?
不签的话,抱歉我们不能录用您了。
当真你们觉得,这种案例是少数么。。。
----------
法不能没有,但是没有执法者的话,法就是摆设。
不思议の焦糖 发表于 2010-5-24 23:26
:mellow: 修改
无双 发表于 2010-5-24 23:28
拉拉的话+1
我始终认为,执法的人始终是关键
最近看了个新闻,武汉一个大学教师(华中师大)考去做城管
人家对付那些乱摆摊的人,都是用讲道理的方式
但是有些城管呢?直接踢摊子收车子
同样是法律,同样是城管,处理方式的不同带来的是对民众城管人员的不同看法
版主也一样,同样的版规,看你自己怎么处理
我也知道,没有哪个历任版主能获得100%的支持率,总有人挑刺的
但是为什么有些人就深得人心,有些人却经常被人找茬呢?
所以说,爱总,多找找自己的不足,不要在名字后面加那么一串说明(我不知道那叫说明还是什么)
至少我看了,就觉得人家找你麻烦是正常的
(以上,等吃)
[[i] 本帖最后由 无双 于 2010-5-24 23:35 编辑 [/i]]
香香草 发表于 2010-5-24 23:29
我支持拉拉。。
话说我是打酱油的。。。。。。。。。。。。。。。。。。。。。请无视我
迷糊的安安 发表于 2010-5-24 23:29
[quote]原帖由 [i]无双[/i] 于 2010-5-24 23:09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24224&ptid=1037868][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卧槽,04年底开始混小站(第1个号不记得了)
从来没看历任版主做过修订版规的事。。。。
字太多,秒读之后发现也没多少改变。。。
就有几条不明的,望爱总解释
1:——未经修正的,能够对其他玩家或者是服务正常运行造成直接影响的BUG,或者是通过正常游戏功能达到突破原有游戏限制性功能的,不得公布或是以诱导的方式公布。(特殊情况除外)
什么叫特殊情况?我想起了小强,知道BUG不告诉外人,被人说是RP不好;说了,现在又违反版规,前几天看到他号也给封了个人认为,这条很无语。。。
2:——请勿多次回复一星期内无人回复的帖子(若要对旧贴中的内容提出疑问,请发布新话题)
请问,一星期是如何定出来的,为什么不是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如果说,一个星期过了就要重新发布话题,那会不会出现很多“小白贴”?
3:——请勿在精华帖中回复非收集内容
请问,什么叫收集内容?而且,帖子刚发出来的时候,我怎么知道此帖是不是会成为精华帖?而且我记忆中,有不少精华帖里的精华部分,都在于后期的回复和讨论,这些与收集无关,详情见
怎么对付带牺牲十字的小强的巫师 水城彩音 (精华回复串)
[url]http://bbs.rohome.net/viewthread.php?tid=366503[/url]
[原创]神:就是这样射的 奇迹的杨
[url]http://bbs.rohome.net/viewthread.php?tid=367417[/url]
[原创]取舍之间,我领悟了术的本质 SLY (迄今小站造楼最快,争议最大的帖子)
[url]http://bbs.rohome.net/viewthread.php?tid=364899[/url]
4:——禁止散布谣言及人为制造恐慌气氛
何为谣言及制造恐慌气氛?有些人的本意就只是论坛问一问,有些人也许是听到莫名其妙的传言来小站求解,这些怎么处理和界定?
以上,粗略看一下的疑问,望爱总解惑 [/quote]
1、特殊情况的意思是,发了BUG,原则上要砍,版主觉得不该砍的,可以不砍,就这意思
2、人家发了个无聊帖,一个星期没人鸟,你回第一次,没人砍你,回第二次,也没人砍你,回第三次四次,你觉得这正常么?不正常对吧,那砍咯。
3、这条意思很简单,已经精华了的帖,别去捣乱,捣乱的割
4、谣言什么意思,请参考现代汉语词典;怎么处理和界定?看版主的意思。对于“听说小站要收购RO服务器啦!”、“3转来啦大家赶紧把装备都卖了吧!”、“盛大的合约马上要到期啦!”这种帖,你是版主你看见你不砍?当然要砍!依据就是这条。
以上解释,望君满意
loverbaby101 发表于 2010-5-24 23:30
通过正常游戏功能达到突破原有游戏限制性功能的,不得公布或是以诱导的方式公布。(特殊情况除外)
我想起了解除视野和语言限制...
小爱这句斟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