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被强奸者被判3年刑,并赔偿强奸犯家属8.8万元
核心提示: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3月26日电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强奸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009年2月31日22时,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奸,宋丽在被强奸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奸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强奸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加上强奸者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务,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公安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共 C D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就这样离开人世,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ph34r: 这也太扯了 ............天理何在 现在天朝的法律和执行法律的人都是傻逼么 [233] 假的吧?:ph34r: [color=Red]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color=DarkRed]共 C D公务员[/color]、改革先锋者,就这样离开人世,是洛阳[color=DarkRed]政界[/color]的一大损失。[/color]
社会黑暗 人家上头有淫。。。没办法 jj也會折-v- :ph34r: 好奇怎么断的 这法院也太...囧 甚麼破法院..... 胆大包天 前戏是如此的重要。。 这是强奸不慎致死....估计以后会再出个XX不慎致死 抢劫不慎致死...打劫不慎致死...拘捕不慎致死...逃狱不慎致死...各种不慎致死.... 假消息
看作案日期 2009年2月[color=Red]31日[/color]22时 假新闻什么的 最讨厌了! :mellow:
话说好奇怎么会断 [233] 这个新闻的可信度有多少,我怎么感觉纯粹是一些仇视公务员的人的YY:huh: :ph34r: 假的吧,也太扯了.... 说实话,我也不信。 [quote]原帖由 [i]star2033[/i] 于 2010-3-28 13:00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597187&ptid=1032090][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个新闻的可信度有多少,我怎么感觉纯粹是一些仇视公务员的人的YY:huh: [/quote]
村长你真可怜 无缘无故就被仇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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